实验室守则
1.进入实验室工作时,必须穿工作服,离开实验室时应脱下。工作服应经常保持整洁,禁止穿工作服进入公共场所。在进行任何有可能碰伤、刺激或烧伤眼睛的工作时,必须戴防护眼镜。经常接触浓酸、浓碱的工作人员,应戴胶布手套及工作帽。试样加工操作时不得戴手套。
2.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及吃东西。不准用试验器皿作茶杯或餐具,不得用嘴尝味道的方法来鉴别未知物。
3.工作完毕后离开实验室时应用肥皂洗手。
4.实验室停止供电、供水时应将水源、电源开关全部关上,以防恢复供电、供水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。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门、窗、水、电、气是否安全及关闭。
5.实验室内的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试剂相符的标签、并标明试剂名称、浓度及配制日期或标定日期。6.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(如乙醚、丙酮、浓硝酸、浓盐酸、浓氨水)时,尤其是在夏季或室温较高时,应先用流水冷却后盖上湿布再打开,切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,以防气液冲出发生事故。
7.取下正在加热至近沸的水或溶液时,应用玻璃棒进行搅拌,驱除气泡,或用烧杯夹将其轻轻摇动后方可取下,防止突然产生大气泡并飞溅伤人。煮沸有大量沉淀的液体时应用玻璃棒不断搅拌,以免发生爆沸。
8.高温物体(例如刚由高温炉中取出的坩埚和瓷舟要放在干净的耐火石棉板)上或瓷盘中,附近不得有易燃物。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。9.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玻璃管时,必须包上毛巾,并着力于靠近橡皮塞或拆断处。
10.操作时会产生有害气体,烟雾或粉尘时,必须在良好的通风柜内进行。11.实验室的仪器在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。